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围绕应用型专业继续深入开展课程改革与课堂创新活动,并结合学校“教学开放月”活动,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与课堂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和“创优良学风”活动,以优良的教风和学风,充分展示学院在教学改革工作取得的新成效特制定本学院创建“教学开放月”活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优化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进一步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以项目制的形式,切实推进课堂教学创新,调动扩大教师的积极性,展示教学改革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发挥示范课作用,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1. 课程观摩: 2014年以来,省、校、院级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课程;校、院两应用性课程都列入本次开放月活动观摩课范围。要求每个专业推荐一门推荐至校教学开放月的观摩课。
2.活动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开放月的听课学习活动,并由教研室为单位开展研讨。每位老师参加教学开放月活动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听课记录以及课后的评教活动,同时做好听课记录、评教活动等活动材料上交学院汇总。院领导、院督导组全程参与课堂观摩的听课活动。
4.活动总结:根据学院教学开放月实际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认真总结,推进下一阶段教学工作的开展。
5. 各教研室专业老师根据学院教学开放月活动要求自行申报,并填写申报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第8周至第11周)
四、开放对象
全校师生
五、主要职责
学院将于第六周完成申报汇总,并公布听课课程时间与地点。第十一周完成学院教学开放月活动,并收集汇总听课记录以及评议表。
六、附件
1、人文学院“教学开放月”示范课程汇总表
2、浙江树人大学随机听课评议表
人文学院
2016年10月
人文学院“教学开放月”示范课程汇总表.doc
浙江树人大学“教学开放月”随机听课评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