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市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C、D类项目申请资助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及标准
重点资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主导产业引进人才;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和产业集聚区引进人才;回国来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个人填写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
(二)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申报人选推荐工作,如有2人(含)以上推荐人选请在推荐汇总表上排序;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及评审;
(四)报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推荐人选申报表格内容在校网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无问题的推荐人选,由人事组织处报省人社厅。
五、材料上报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4)各1份,一同装订成册;
(二)学院(部门)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上 述材料请于3月15日前报送人事组织处,联系人:严伟伟,电话:88297017,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严伟伟OA邮箱。
附件.doc
人事组织处
2015年3月10日